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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气象局盘山县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6年05月18日 14: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盘山县气象局
行政区域盘山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4: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畅、李俊和、蔡昕哲
总成交金额¥8.58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昕哲
项目联系电话15184256050
采购单位盘山县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盘山县府前大街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昕哲、15184256050
代理机构名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璧城康桥K区S1#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13842722731
附件:
附件1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盘山县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BZXHPJ-20260429(招标文件编号:BZXHPJ-20260429)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盘锦庆元霖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南路西工业街南互联网创业大厦TL-301号

中标(成交)金额:8.58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盘锦庆元霖科贸有限公司      盘山县农村应急广播系统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针对全县162个农村应急广播系统,提供2026-2027年社会化装备保障服务      (一)设备运行质量指标
1. 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在线率:汛期(5-9 月):≥95%,非汛期:≥90%
2. 故障设备修复及时率:100%
3. 故障响应时效:一般故障:24 小时内修复;重大天气过程 / 应急故障:4 小时内到场,12 小时内修复
4. 响应接通率:100%(无漏报)
(二)维护保障服务指标
1. 农村应急广播系统日常巡检:每季度开展1次全覆盖巡检,重点检查供电稳定性、线路完好性、播放效果清晰度;
2. 巡检完成率:100%,记录完整可查
(三)管理与制度指标
1. 维保制度、流程、台账健全规范;
2. 运维记录、故障日志、巡检报告完整率 100%
3. 系统监控、工单、备件管理信息化率 100%
4. 人员技术培训:每季度≥1 次
5. 服务满意度:≥95%(气象局评价)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具体内容:
1.运行监控。每天对农村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统计每日设备故障情况。
2.设备巡检。每年汛期前(5月底前)完成1次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巡检,检查农村应急广播接收机、电源、扩音器等设备工作状态;及时处理巡检中对发现的故障和隐患。
2.1 检查农村应急广播系统零部件安装是否牢靠,设施是否锈损。
2.2 测试农村应急广播系统信息发布功能是否正常。
2.3 排查电缆破损、暴露及插件连接牢固性等问题。
2.4 每次维护作业后,按要求填写维护记录表,及时报送至气象部门。
3.故障维修。农村应急广播系统出现故障后(排除人为破坏,设备丢失,电力公司计划停电,设备升级改造、通讯线路割接或场所变迁等因素,上述因素需提供客观可靠的说明,由气象部门鉴定和备案),要按照时效要求完成设备的维修及备件更换。
3.1 通过监控发现或收到故障通知后,要在规定时效内排除故障,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以备核查。
3.2 农村应急广播系统一般故障在汛期(5月-9月)6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非汛期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48小时内排除。遇重大天气过程或省局启动应急响应时,要求4小时内到场,6小时内排除故障并修复。
3.3 储备故障维修所需备件,须与原设备品牌一致,且在检定有效期内。为了保证维修及时性,仓储备件应数量不低于所保障设备总数的 10%(以成品备件计)。
3.4 每次故障维修作业后,按要求填写故障维修记录表,及时报送气象部门。
4.机制管理。制定维修维护各项制度、组建维修团队、配备维修车辆。建立规范信息化管理流程,覆盖工作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人员管理、作业调度、备品备件供应周转、服务质量控制等维保服务全过程。
5.安装服务
5.1 由不可抗力(雷击、地震、泥石流等)、人为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经气象部门书面鉴定无维修价值)或设备丢失等,由社会化公司负责新设备安装调试(新设备由气象部门提供),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 设备迁移时,社会化公司提供设备安装及调试服务。
6.社会化公司须对从事该维护维修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相关手续(保险购买清单复印件需报气象部门备档),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含工伤事故、人员伤亡或交通事故)由社会化公司自行承担责任。
7.设备交接。社会化保障服务期满后,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交接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畅、李俊和、蔡昕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特别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气象局     

地址:盘山县府前大街65号        

联系方式:蔡昕哲、1518425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璧城康桥K区S1#1-4室            

联系方式:张工、13842722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昕哲

电 话:  1518425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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