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6年08月10日 19:2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 ||
| 采购单位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仪征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 19:24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胡颖、殷庆宝、吴东和、焦胜利、张开智。 |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58568559 | ||
| 采购单位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1535856855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 13665273193 | ||
| 附件: | |||
| 附件1 | 7.17-JSSZX20260717号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1).doc | ||
| 附件2 | 14成交公告(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doc | ||
一、项目编号:JSSZX20260717号(招标文件编号:JSSZX20260717号)
二、项目名称: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古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仪征市真州镇沿山河东路5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猪肉、牛羊肉、家禽、冷冻、水产及熟食类等)
费率(%):78.0000000
供应商名称:扬州古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仪征市真州镇沿山河东路5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蔬菜、水果、食用菌、干品类
费率(%):72.0000000
供应商名称:扬州古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仪征市真州镇沿山河东路58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调味品、豆制品、禽蛋、饮品 类(饮料、牛奶)等其他未列明类
费率(%):5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扬州古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 1、猪肉、牛羊肉、家禽、冷冻、水产及熟食类等) | 1、供货时间:采购人每天提前6至12小时列出第二日采购清单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清单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20人以内的临时需求,提前2小时以上告知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时配送到位。 2、配送地点:每日根据指定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序号 名称 地点 1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2 仪征市新城消防站 仪征市闵泰大道 3 仪征市万年路消防站 仪征市万年北路与万年路交叉口西 4 仪征市月塘消防站 仪征市X203 5 仪征市陈集消防站 仪征市125省道与锡业路交叉口东 6 仪征市大仪消防站 仪征市扬州市越扬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S125西) 3、无论日常供应还是临时增加需求,均不得设置最低配送量,必须在指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原材料需在当日早7点前送达)。 4、鉴于消防救援站24小时执勤性质,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突发性,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年24小时确保满足临时需求和特殊时期的保供需求。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所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主动上门调换或收回退回的货品。 6、除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所送货品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同批次货品质检报告或检疫证。 8、所有类别不允许总包后再分包,即使签订合同后,有证据表明响应供应商有此行为的,直接终止合同。 9、采购食材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10、签订合同后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1)合同正常履约中出现3次供货不及时,补救措施不到位。 (2)提供食材在质量、等级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提供食材存在缺斤少两现象超过三次。 (4)无法满足执勤战备临时供货需求。 (5)对任一类别食品和消耗品进行分包。 11、结算方式:每1个星期结算一次(中标人每周三之前开具上周的发票交给采购人, 中标人未及时开票产生的违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 材约定的基准价*中标折扣结算;供应食材约定的基准价形式包括。 (1)供应食材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上月最后一次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的零售均价为本月基准价;特殊时期(法定节假日、价格波动较大时期),供应食材价格以前一天或是最近一次价格监测公布的零售均价为本月基准价。 (2)供应食材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没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商品价格且甲方认可的为本月基准价; (3)供应食材在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没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当日电商平台(不限于如美团、京东秒送、淘宝闪购、苏果超市优选等)售卖价格为本月基准价,且折前价不得高于平台价格。 每天送货是要有一式三联的验收单,当天收货的人要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栏目网址: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扬财购〔2020〕26号)》要求,完成所服务单位的农副产品采购任务。(详见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 | 合格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扬州古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 蔬菜、水果、食用菌、干品类 | 1、供货时间:采购人每天提前6至12小时列出第二日采购清单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清单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20人以内的临时需求,提前2小时以上告知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时配送到位。 2、配送地点:每日根据指定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序号 名称 地点 1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2 仪征市新城消防站 仪征市闵泰大道 3 仪征市万年路消防站 仪征市万年北路与万年路交叉口西 4 仪征市月塘消防站 仪征市X203 5 仪征市陈集消防站 仪征市125省道与锡业路交叉口东 6 仪征市大仪消防站 仪征市扬州市越扬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S125西) 3、无论日常供应还是临时增加需求,均不得设置最低配送量,必须在指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原材料需在当日早7点前送达)。 4、鉴于消防救援站24小时执勤性质,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突发性,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年24小时确保满足临时需求和特殊时期的保供需求。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所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主动上门调换或收回退回的货品。 6、除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所送货品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同批次货品质检报告或检疫证。 8、所有类别不允许总包后再分包,即使签订合同后,有证据表明响应供应商有此行为的,直接终止合同。 9、采购食材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10、签订合同后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1)合同正常履约中出现3次供货不及时,补救措施不到位。 (2)提供食材在质量、等级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提供食材存在缺斤少两现象超过三次。 (4)无法满足执勤战备临时供货需求。 (5)对任一类别食品和消耗品进行分包。 11、结算方式:每1个星期结算一次(中标人每周三之前开具上周的发票交给采购人, 中标人未及时开票产生的违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 材约定的基准价*中标折扣结算;供应食材约定的基准价形式包括。 (1)供应食材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上月最后一次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的零售均价为本月基准价;特殊时期(法定节假日、价格波动较大时期),供应食材价格以前一天或是最近一次价格监测公布的零售均价为本月基准价。 (2)供应食材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没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商品价格且甲方认可的为本月基准价; (3)供应食材在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没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当日电商平台(不限于如美团、京东秒送、淘宝闪购、苏果超市优选等)售卖价格为本月基准价,且折前价不得高于平台价格。 每天送货是要有一式三联的验收单,当天收货的人要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栏目网址: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扬财购〔2020〕26号)》要求,完成所服务单位的农副产品采购任务。(详见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 | 合格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扬州古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食堂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 调味品、豆制品、禽蛋、饮品 类(饮料、牛奶)等其他未列明类 | 1、供货时间:采购人每天提前6至12小时列出第二日采购清单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清单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20人以内的临时需求,提前2小时以上告知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能够按时配送到位。 2、配送地点:每日根据指定地点,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序号 名称 地点 1 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2 仪征市新城消防站 仪征市闵泰大道 3 仪征市万年路消防站 仪征市万年北路与万年路交叉口西 4 仪征市月塘消防站 仪征市X203 5 仪征市陈集消防站 仪征市125省道与锡业路交叉口东 6 仪征市大仪消防站 仪征市扬州市越扬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南(S125西) 3、无论日常供应还是临时增加需求,均不得设置最低配送量,必须在指定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原材料需在当日早7点前送达)。 4、鉴于消防救援站24小时执勤性质,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突发性,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全年24小时确保满足临时需求和特殊时期的保供需求。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所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主动上门调换或收回退回的货品。 6、除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所送货品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同批次货品质检报告或检疫证。 8、所有类别不允许总包后再分包,即使签订合同后,有证据表明响应供应商有此行为的,直接终止合同。 9、采购食材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10、签订合同后前三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行为,采购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1)合同正常履约中出现3次供货不及时,补救措施不到位。 (2)提供食材在质量、等级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提供食材存在缺斤少两现象超过三次。 (4)无法满足执勤战备临时供货需求。 (5)对任一类别食品和消耗品进行分包。 11、结算方式:每1个星期结算一次(中标人每周三之前开具上周的发票交给采购人, 中标人未及时开票产生的违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 材约定的基准价*中标折扣结算;供应食材约定的基准价形式包括。 (1)供应食材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上月最后一次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的零售均价为本月基准价;特殊时期(法定节假日、价格波动较大时期),供应食材价格以前一天或是最近一次价格监测公布的零售均价为本月基准价。 (2)供应食材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没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上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商品价格且甲方认可的为本月基准价; (3)供应食材在驻地正规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和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公布上没有的,供应食材价格以当日电商平台(不限于如美团、京东秒送、淘宝闪购、苏果超市优选等)售卖价格为本月基准价,且折前价不得高于平台价格。 每天送货是要有一式三联的验收单,当天收货的人要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注: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栏目网址: http://fgw.yangzhou.gov.cn/fzggw/cbdc/nav_list.shtml 1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扬财购〔2020〕26号)》要求,完成所服务单位的农副产品采购任务。(详见扬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颖、殷庆宝、吴东和、焦胜利、张开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现公布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41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发布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3、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2026年7月17日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4、评标日期:2026年08月10日
5、评标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仪征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仪征市沿山河东路9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15358568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13665273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1535856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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