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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开展媒体战略合作项目成交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14: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开展媒体战略合作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采购单位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河北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4: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志峰、王娇娇、张慧
总成交金额¥28.83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珍珍、范麒霖、贾芳菲
项目联系电话18750109153、13501211563
采购单位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3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助理 0311-89181631
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9号院5号楼昆仑中心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珍珍、范麒霖、贾芳菲 18750109153、13501211563
附件:
附件1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开展媒体战略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发售版】.pdf

一、项目编号:ZKGSF(ZB)-20261447(招标文件编号:ZKGSF(ZB)-20261447)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开展媒体战略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中标(成交)金额:28.83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开展媒体战略合作项目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符合采购人要求      一年      符合采购人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志峰、王娇娇、张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5%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81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349号        

联系方式:王助理 0311-89181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9号院5号楼昆仑中心10层            

联系方式:周珍珍、范麒霖、贾芳菲 18750109153、13501211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珍珍、范麒霖、贾芳菲

电 话:  18750109153、1350121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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