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福州海关综合楼窗帘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2026年07月23日 16: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海关综合楼窗帘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16:15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文秀、刘韦华、吕兵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60513824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工、陈工0591-87081991、0591-8708195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福州市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4、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文秀、刘韦华、吕兵18060513824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福顺恒[2026]政招字第A-141号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海关综合楼窗帘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因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性审查:
5家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成员严格按招标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审查。其中:福州博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兴达旺应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元茂家具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窗纱”的《检测报告》关于“检测结论”无法清晰体现内容,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据标准进行判定,认定以上3家投标人所提供的“窗纱”的《检测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两家投标人的符合性合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州海关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76号
联系方式:谢工、陈工0591-87081991、0591-870819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福州市孟超肝胆医院正对面4、5楼)
联系方式:胡文秀、刘韦华、吕兵18060513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秀、刘韦华、吕兵
电 话: 180605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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