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办公楼及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02月05日 16: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办公楼及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 16: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 ||
预算金额 | ¥4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1224718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五街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池工 020-811081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姚小姐 020-81224718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办公楼及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pdf |
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办公楼及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LXD2502GDFG0108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办公楼及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办公楼及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办公楼及干部公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两年(进驻现场完全接管服务之日起计) | 2,200,000.00元/年 (两年:4,400,000.00元) |
注: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进驻现场完全接管服务之日起计)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3)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1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1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持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2)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5日 至 2025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等。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完成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五街2号
联系方式:池工 020-81108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立信达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8号四楼
联系方式:姚小姐 020-81224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小姐
电 话: 020-812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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