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20日 17:5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0日 17: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6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www.oitccas.com;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3:30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
预算金额¥59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曹山、徐子通、高天阳、吴文建
项目联系电话010-68290562、010-68290528
采购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82261864
代理机构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窦志超、曹山、徐子通、高天阳、吴文建010-68290562、010-68290528

项目概况

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oitccas.com;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OITC-G250512070

项目名称: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

预算金额:59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共划分16个分包。招标范围包括:开展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抽样检测技术支撑。严格按照《2025年产品质量合格率专项调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抽样检验任务,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类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对24个大类行业、38个小(中)类行业的产品实施抽样检测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采购需求表

包号

分包名称

制造业大类

消费品大类

小(中类)类代码

行业名称

产品名称

样本量批次

最高限价

(万元)

1

纺织服装类

17

3

1771

床上用品制造

一次性床上用品

35

/

17

3

1772

毛巾类制品制造

洁面巾

30

/

18

3

1819

其他机织服装制造

民族服饰、旅拍服饰

60

/

19

3

1942

羽毛(绒)制品加工

羽绒服

40

/

小计

66.00

2

木材类

20

8

2034

木地板制造

实木复合地板

30

/

20

4

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

菜板(塑料菜板,竹木砧板,组合菜板等)

30

/

小计

29.50

3

家具类

21

8

2110

木质家具制造

婴幼儿及儿童床

30

/

21

8

2190

其他家具制造

民族特色家具

35

/

小计

33.00

4

纸制品

22

4

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

30

/

23

7

2311

书、报刊印刷

儿童读物

40

/

41

4

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卫生纸

30

/

小计

25.50

5

文体类

24

7

2444

运动防护用具制造

冰刀鞋、轮滑鞋及头盔

30

/

24

7

2441

球类制造

足篮排

30

/

24

4

2439

其他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仿真饰品

40

/

小计

40.00

6

油品类

25

10

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车用汽油

50

/

小计

13.00

7

化学制品

26

13

264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密封胶

35

/

26

4

2681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洗手液、洗洁精

45

/

26

13

262

肥料制造

有机肥料、氮肥、磷肥、钾肥、复肥

30

/

小计

33.50

8

化学纤维

28

13

2822

涤纶纤维制造

腈纶、涤纶、锦纶纤维

30

/

小计

8.00

9

日用品

29

4

2927

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牙刷

36

/

29

4

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儿童爬行垫(儿童地垫)

30

/

35

4

3587

眼镜制造

定配眼镜

35

/

小计

31.50

10

建材类

30

12

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木塑墙板

32

/

30

12

3011

水泥制造

水泥

48

/

33

12

3352

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角阀

30

/

小计

41.00

11

金属类

31

13

3130

钢压延加工

建筑钢材

45

/

32

13

3252

铝压延加工

铝合金建筑型材

35

/

33

13

3311

金属结构制造

不锈钢管

30

/

小计

46.00

12

设备类

34

7

3479

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碎纸机

35

/

35

13

3554

洗涤机械制造

干衣机

30

/

40

4

4019

其他通用仪器制造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35

/

小计

58.00

13

汽车类

36

11

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汽车连接器

32

/

36

11

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制动软管

38

/

36

11

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安全带

35

/

小计

48.00


14

家用电器类

38

5

3854

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

厨房电器(电磁灶、电烤箱、微波炉、电饭煲、电开水壶等)

30

/

38

5

3856

家用美容、保健护理电器具制造

美容美发器具(烫发器、卷发棒、直发器、蒸脸仪、电吹风等)

45

/

小计

46.00

15

信息设备类

39

9

3922

通信终端设备制造

老年手机

35

/

39

9

3961

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电话手表、儿童智能手表、智能手环

30

/

小计

39.00

16

电子电器类

37

4

3770

助动车制造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30

/

39

13

3974

显示器件制造

液晶显示器

30

/

小计

41.00

合计

1406

599.00

 

 

注:

(1)投标人可以投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人允许兼投兼中,但不允许拆包投标,即投标人必须对每个包要求的所有服务给予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独立装订投标文件。

(2)投标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包抽检任务。实际抽样工作中,中标人应按投标材料内容安排相关人员抽样,对存在虚报人员或逾期完成抽检任务的,采购人将视情况解除合同关系。

(3)中标人应按照相关时限要求完成抽样检验任务,避免因任务量过多影响抽样检验工作进程。

(4)结合自身能力对以上各包各产品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每包只产生一个中标人。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不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5)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相关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具体抽检时间详见采购需求表。正值CMA 换证期间的,应提供旧证复印件和技术机构向发证机关递交的换证申请相关页,并承诺新证书能在旧证有效期届满前下达并持续有效,保证资质能达到本次工作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相关产品抽检任务的完成,具体抽检时间详见采购需求表。正值CMA 换证期间的,应提供旧证复印件和技术机构向发证机关递交的换证申请相关页,并承诺新证书能在旧证有效期届满前下达并持续有效,保证资质能达到本次工作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名称)”的形式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0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oitccas.com;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方式:登录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版本发售和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发售方式:

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点击“获取采购文件”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www.oitccas.com/pages/sign_in.html?page=mine)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纸质文件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通过现场领取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 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投标人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 投标人应在“东方招标”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东方招标”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822618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窦志超、曹山、徐子通、高天阳、吴文建010-68290562、010-68290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志超、曹山、徐子通、高天阳、吴文建

电 话:  010-68290562、010-68290528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