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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5月30日 16: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贵州省公告时间2025年05月30日 16: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
项目联系电话1898415154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秀岳、刘芸(0851-33527738)
代理机构名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18984151543)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采购文件(售卖稿).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CHC-DZ-ZG20251059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1700000.00(包1:400000.00;包2:690000.00;包3:610000.00)。

 

标项1

标项名称:包1:米面油、蛋、调味品及干货类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包2:肉类、水产品类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6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包3:蔬菜类、奶制品类、水果类

数量:1批

预算金额(元):6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1、2、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容进行完整声明,不得删减财库〔2020〕46号文第二条规定的内容等,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戒毒企业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包1、包2、包3: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2、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1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分别为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保证金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PPP项目: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5.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顺市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1号        

联系方式:杨秀岳、刘芸(0851-33527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联系方式: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18984151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真跃、聂小菊、姜荷花

电 话:  1898415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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