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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03日 19: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江苏省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9: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3日至2025年06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44.8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世勤/张荣
项目联系电话025-8360332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主任 025-8328100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世勤/张荣 025-83603328
附件:
附件1华采付款码.jpg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C-2025040231C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4.8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4.8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是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堂米面油、调味品、干货、蔬菜、水果、鲜冻禽肉、鲜冻畜肉、鲜水产、乳制品、豆制品等类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5.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或通过邮箱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无效(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汇款凭据的截图(转账时请务必备注231C1+公司名称)。 获取采购文件电话:025-83609978 邮箱:jshc9999@163.com。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3.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06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025-83281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综合体B3栋一单元16层            

联系方式:蔡世勤/张荣 025-83603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世勤/张荣

电 话:  025-8360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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