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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03日 21: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霍尔果斯市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3日 21:5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4日至2025年06月16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0:30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523.5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向鹏
项目联系电话16699555550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亚欧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琦0999-646666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常向鹏 16699555550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XZB-2025-03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3.5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米、面、油、蛋、奶、谷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畜禽肉类、水产类、调料类等食堂可食用物资采购及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限暂定1年,时间为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不再单独享受价格扣除,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至 2025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和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为保证主副食品质量以及良好的配送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亚欧南路1号        

联系方式:刘琦0999-6466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联系方式:常向鹏 1669955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向鹏

电 话:  1669955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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