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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08月13日 20: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保障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行政区域乌鲁木齐县公告时间2025年08月13日 20: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  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三号空间二楼D-2-01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
项目联系电话18963809336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康大道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越19915251621、王萧1868173389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13号秦基大厦D座7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鹏18963809336

项目概况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D-FWZB-2025001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保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餐饮保障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两年,按年度分期履行,首年期满前30日经双方书面确认后续签次年合同条款,次年合同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2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3.3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供应商不得以其他公司资质投标或中标后转包。如发现执行开发的公司并非中标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并向中标人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4日  至 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获取,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在A4纸上注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加盖公章扫描成PDF版上传至QQ邮箱(1552443664@qq.com)。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599号新疆财富中心三号空间二楼D-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康大道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联系方式:张越19915251621、王萧18681733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513号秦基大厦D座704室            

联系方式:王鹏18963809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

电 话:  1896380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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