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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2025年货运渠道集中审像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采购项目(QCZ2025-0043)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12日 17: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关2025年货运渠道集中审像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7: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28866438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8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先生 电话:020-81107557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4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先生(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438、28866163

项目概况

广州海关2025年货运渠道集中审像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2025-0043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2025年货运渠道集中审像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基础电信服务

广州海关2025年货运渠道集中审像网络线路租用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0

150

合同履行期限:自线路开通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由2026年1月14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在线开标: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指的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83 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电话:020-81107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电话:28866438、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28866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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