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气象服务中心极端灾害性天气短临预警能力提升-城市暴雨积涝精细化定量监测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05日 17: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极端灾害性天气短临预警能力提升-城市暴雨积涝精细化定量监测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气象仪器

采购单位天津市气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5日 17: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606室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号泰鸿大厦6层开标室
预算金额¥182.5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超
项目联系电话022-23350193
采购单位天津市气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苑超 022-23350193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杨 022-26292322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极端灾害性天气短临预警能力提升-城市暴雨积涝精细化定量监测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6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C-2026-0101

项目名称:极端灾害性天气短临预警能力提升-城市暴雨积涝精细化定量监测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82.5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5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天津市城市暴雨积涝监测站网,在天津市暴雨积涝风险点部署370套暴雨积涝自动监测设备,建设暴雨诱发的次生灾害气象风险自动化观测网络。实现城市暴雨积涝灾害气象风险监测数据采集、监控和传输,支撑开展暴雨诱发的城市暴雨积涝灾害气象风险短临监测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 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05日  至 2026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层606室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招标文件费用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2.线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TJJJZBDL@126.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邮件中需写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邮箱。汇款账户信息:户名: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560188000016167开户行:光大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结算号:6840 行号:303110075568。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只接受对公转账,汇款账户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号泰鸿大厦6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气象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联系方式:苑超 022-23350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606            

联系方式:张杨 022-26292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超

电 话:  022-2335019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