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13日 14: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14:0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05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 ||
| 预算金额 | ¥503.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申晓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2889160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力、丛世亮 0431-85099072、0431-850997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申晓晶 0431-82889160 | ||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2026-001(CCS20251231FJSZ02001)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503.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勘察与设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需获得教育部批复)、效果图制作、规划文本编制、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涵盖建筑、结构、钢结构、幕墙、基坑支护与降水、供热、给排水、通风、电气、消防、人防、防雷、弱电、室内外装饰效果图及施工图、周边道路、绿化、景观、亮化、海绵城市、室外管网等全部楼宇相关设计内容和设计过程中所必要的方案论证、技术论证、深化设计。),以及前期手续办理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配合服务,并积极协助完成项目决算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①勘察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报告,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工作。③设计周期:自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完成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计工作。④其他相关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注:企业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4.投标人拟派出的: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③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④以上人员均须具有: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两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4日 至 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20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2.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l.gov.cn/ggzy/》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cggzy.com.cn/》上发布;?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五育融合教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5〕4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6.2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4973㎡,其中,教学实训中心区域地上建筑面积23499㎡,建筑地上3层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37.4米。教学科研楼区域地上建筑面积14175㎡,建筑地上8层,局部地下1层,规划建筑高度37.4米。地下建筑面积7299㎡(人防有效面积3374.51㎡)。主要功能包括供学生实验实习使用的篮球场地、排球场地、网球场地、羽毛球场地、体操场地、健美场地、瑜伽场地、武术场地、乒乓球场地、附属配套用房、教室、实验室、地下车库(部分兼做人防地下室)、设备用房等功能。
6.3 工程投资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3156.92万元。
6.4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南侧,项目用地西侧为东北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南侧为城市道路博学路,北侧为校园内部道路,东侧为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楼。
6.5 最高投标限价:503.1万元(含税价)。
6.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质量标准。
6.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2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9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6.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6.1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6.12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袁力、丛世亮 0431-85099072、0431-85099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申晓晶 0431-82889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晓晶
电 话: 0431-8288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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