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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15日 08: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5日 08: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预算金额¥118.1242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卫红、梁思琪
项目联系电话020-33972107、18475342511
采购单位中山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电话:020-84115089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单卫红、梁思琪 电话:020-33972107、18475342511
附件:
附件11.招标公告-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pdf
附件22.招标文件-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pdf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大招(服)[2025]311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118.124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124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 工程名称: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东校园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涉及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0638平方米,其中包括广州校区南校园488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6486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7.2米,建筑层数为12层;广州校区东校园慎思园十号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68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4.9米,建筑层数为7层;广州校区至善园十号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约7342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5.3米,建筑层数为7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清拆工程、建筑外立面修缮、屋面防水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同时配套更新一批家具及设备设施等。设计承包人需综合考虑不同校园不同建筑风貌、户型、楼层的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7342㎡,建筑物最大高度为27.2米,最高层数为12层。

2.4 规划用地文件:   /   

2.5 项目批准文件:《教育部关于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5〕410号

2.6 资金来源:由校通过申请中央投资和自筹解决

2.7 投资总额: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核定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1195万元。本项目涉及工程暂定施工费用为4174万元其中包括南校园488栋约1902万元、东校园慎思园十号约1096万元、东校园至善园十号约1176万元,具体金额以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8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山大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一期)—广州校区设计服务,招标内容为完成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或设计(含必要的效果图)、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并办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专业审图,消防报审报验、上级主管部门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本合同的有关约定。

2.9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10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必要的效果图);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的编制(须包含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各专业计算书及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并须含根据实地查看结果绘制的现状平面图(天花、地面、隔墙)以及现有门窗表);校方确定单栋建筑须启动施工图设计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需要的设计补充与修改时,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1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81242.00元(设计服务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2.8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必要的效果图);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的编制(须包含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各专业计算书及设计图纸、工程概算书等;并须含根据实地查看结果绘制的现状平面图(天花、地面、隔墙)以及现有门窗表);校方确定单栋建筑须启动施工图设计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需要的设计补充与修改时,须在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gzggzy.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章1.4.3 条款

3.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注: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选择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已满足“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要求,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李老师 电话:020-84115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单卫红、梁思琪 电话:020-33972107、18475342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卫红、梁思琪

电 话:  020-33972107、1847534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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