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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1月29日 17: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汕头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9日 17: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预算金额¥104.837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4-82770097
采购单位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助理,0754-88222273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0754-82770097
附件:
附件1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
附件2招标文件(第二次).pdf

项目概况

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25ZC0025A

项目名称: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5年目录外消防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104.837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4.83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次)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1-包组2: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自然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投的全部产品须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

(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所有内容适用于各包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发现承诺书虚假,采购人将依法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方式: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获取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合格的供应商可对个别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包组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样品递交地点和时间

(1)样品递交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2)现场递交样品时间:2026年2月25日09:00-09:30。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交样品(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外包装及样品本身都必须粘贴牢固标签,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请固定在样品上,标签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不负相关责任。

(3)本项目允许邮寄样品。如需邮寄样品,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4)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收件人:张工

电话:0754-82770097

3、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ynjl.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本项目相关公告等信息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文本为准。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

(3)关于文件获取方式:

a.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8号        

联系方式:陈助理,0754-88222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楼402            

联系方式:张工,0754-82770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754-8277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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