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03日 14: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德清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3日 14: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投标地点:湖州市红旗路103号文创园A幢8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湖州市红旗路103号文创园A幢8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1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杰
项目联系电话0572-8280283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休闲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思杰,0572-8280283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东嶂、赵炎君,0571-85860825、85860233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621817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鲜蔬、水果、面食及豆制品类、冰鲜类、肉禽蛋类、水产品、干冻货、调味料等食材

1

190

190

中标人数量:1家,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证》。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包括本标项中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全部供应品类。(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3日  至 2026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

方式: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邮件获取时请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申请发送至wdzwcm@163.com)。未按上述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地点:湖州市红旗路103号文创园A幢8楼开标室开标地点:湖州市红旗路103号文创园A幢8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德清县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休闲街8号        

联系方式:陈思杰,0572-8280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联系方式:吴东嶂、赵炎君,0571-85860825、85860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杰

电 话:  0572-8280283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