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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渭阳西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27日 19:1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渭阳西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劳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咸阳市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9: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7日至2026年05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集团10楼1001室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集团10楼1001室
预算金额¥3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93355505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玉泉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孟老师/029-33555052
代理机构名称中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集团10楼10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帆/029-86115258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渭阳西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劳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集团10楼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2026-0401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渭阳西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劳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渭阳西路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本项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 3.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投标人需具有在公安部门备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出具承诺书(承诺书格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3.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注: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二维码”赋码查验功能的通知(陕财办会函〔2022〕55号)》,各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需赋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二维码),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7企业信誉: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3.8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直接控股和直接管理关系清单。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至 2026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集团10楼1001室

方式:意向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到现场报名,经代理机构核查资料完整无误后,向报名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集团10楼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玉泉西路6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029-33555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百寰国际集团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王帆/029-8611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老师

电 话:  0293355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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