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4月28日 18:4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江宁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18:4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510.4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370296-705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女士,025-520786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05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6-DLGK-C0071-B00(JSSW0109-2026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2026-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0.4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24小时安保、24小时消防监控、24小时配电房监管;日常水电等设备实施维修维护,对空调、消防、智能化、电梯等维保单位日常维护工作实施监管,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日常会务服务及报刊信件分发;门前三包及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绿化养护;办税服务厅、院落、电梯、公共走道、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保洁;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的指定服务内容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如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如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视同符合本项资格条件,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擅自分包。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至 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现场获取或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25-83370296-705,邮箱:18351965708@163.com)。现场获取请至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4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至少包含前三张表)或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4月至开标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2.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25-52078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
电 话: 025-8337029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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