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五采(货)[2026]116号)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14日 17: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4日 17:2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6月08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 | ||
| 预算金额 | ¥191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晓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411412068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52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0756-25268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铭泰城市广场1栋241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晓琳 13411412068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五采(货)[2026]116号_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pdf | ||
项目概况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五采(货)[2026]116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数量1套。(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或于机房建设完成,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标的物属于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在投标文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若无备案凭证,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完成备案工作)。2)投标人不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若无备案凭证,可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完成备案工作)。如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或备案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相关登记信息截图。若提供的标的物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注: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至 2026年05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
方式:登录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确认,若报名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报名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网址:https://dz.sysu5h.cn/。无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企业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需按该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网站(https://www.sysu5.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jdjl.gdut.edu.cn/)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52 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756-2526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铭泰城市广场1栋2415室
联系方式:徐晓琳 13411412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琳
电 话: 1341141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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