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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浅海地理信息要素提取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5月28日 16: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浅海地理信息要素提取分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8日 16: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
预算金额¥83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力彦
项目联系电话022-24010871
采购单位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辛冰 022-24012281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雯雯、徐明辉、刘金玲 022-26116029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概况

浅海地理信息要素提取分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P-2026-F-263

项目名称:浅海地理信息要素提取分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8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本项目采购项目预算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即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项目预算的18%)。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上述规定的项目预算比例。

(2)仅大型企业中标时,中标人须将上述规定的项目预算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5.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评审中出现其规定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3.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的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2)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中小企业类型及合同分配比例,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授权书》,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5.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6.本项目允许分包,若中标后进行分包,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分包给满足项目资格要求的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列明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类型、合同额占比、工作内容)。(2)分包企业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3)分包企业不得再次分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论本项目投标人为单独投标或联合体参与投标或合同分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满足中小企业累计履约金额≥项目预算的30%,其中小微企业累计履约金额≥60%(即小微企业累计履约金额≥项目预算的18%),提供《中小企业履约份额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8日  至 2026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zxzb0606@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022-26116029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        

联系方式:辛冰 022-24012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联系方式:刘雯雯、徐明辉、刘金玲 022-26116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力彦

电 话:  022-2401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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