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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6月16日 11: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乳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高邮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6日 11: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7日至2026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扬州宸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通湖路203号,扬州宸宇六楼)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扬州宸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通湖路203号,扬州宸宇六楼)
预算金额¥230.5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14-8052727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先生 0514-80527271
代理机构名称扬州宸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通湖路2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工 19725148398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宸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通湖路203号,扬州宸宇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CY-G-2026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5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5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CY-G-2026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56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与收费”栏目中“价格监测”栏目公布的“扬州市区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均价”的“零售均价”*(1-中标下浮率)结算。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食堂设有专门的职工餐厅6处(机关食堂、经济开发区分局食堂、送桥分局食堂、三垛分局食堂、汤庄分局食堂、车逻分局食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现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类(水产、禽类、肉类、冷冻制品等)、果蔬类、干货类(干货、调味品)、米油蛋类(米、油、蛋、豆制品、牛奶)等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如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情形,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如发现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终止合同的情形,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 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不得再进行分包。投标人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复印件。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7日  至 2026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宸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通湖路203号,扬州宸宇六楼)

方式: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宸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通湖路203号,扬州宸宇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8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14-805272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宸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通湖路203号            

联系方式:曹工 19725148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14-8052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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