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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6-HCGK-SH182-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翔安基地5#6#楼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06日 16:4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翔安基地5#6#楼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6: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6日至2026年07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预算金额¥38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5359401039
采购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小姐15359401039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翔安基地5#6#楼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HCGK-SH182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翔安基地5#6#楼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

预算金额:3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翔安基地5#6#楼智能化系统集成服务数量: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通过项目成果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至 2026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10201090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5333808,谢小姐 0592-6581288。

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定行业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1.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1.8在资格审查时,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17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8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15359401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153594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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