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2026年“两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ZB-2026-ZB0879)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29日 16: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2026年“两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试验仪器及装置/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 16:0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30日至2026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4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98131362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022-84201020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卢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经理 18698131362 | ||
| 附件: | |||
| 附件1 | 需求书.docx | ||
项目概况
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2026年“两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6-ZB0879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化矿金属材料检测中心2026年“两新”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预算及限价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第一包 | 同步热分析仪 | 95万元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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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包 | 纯水机 | 18万元 | 1台 | 合计78万元 |
| 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 | 47万元 | 1台 | ||
| 自动常压蒸馏仪 | 13万元 | 1台 | ||
| 第三包 | 立式加工中心机床 | 18万元 | 1台 | 合计69万元 |
| 电子拉力机 | 40万元 | 1台 | ||
| 压扁试验机 | 11万元 | 1台 | ||
| 合计 | 242万元 | |||
注: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第一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二包和第三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本国产品标准证明文件”或提供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国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 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至 2026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本项目项目编号+文件费”,例如:“HCZB-2026-ZB0879+包号+文件费”。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赛达支行;账号:0302085609100092075。 (3)汇款后,请将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书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汇款信息截图、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书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hczb01@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例如:“HCZB-2026-ZB0879+包号+XXXXX公司”。 (4)邮件发出后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收件,联系人张经理18698131362。 【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方视为有效。】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包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022-84201020
联系方式:卢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镇EOD总部港C21座二层
联系方式:张经理 18698131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电 话: 1869813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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