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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7月31日 10: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抚顺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0: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登记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预算金额¥1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吴禹霖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8826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顺大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024-5688830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想、吴禹霖 024-23388267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7.31发布稿.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登记信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SW-ZFCG-2026-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机关食堂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水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豆制品、调料、成品餐等产品)实施集中统一采购配送服务。

最高限价:1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年度预算有稳定保障、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下,与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批发”。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至 2026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登记信息

方式:现场获取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317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单位名称;2、授权人姓名;3、授权人联系电话;4、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与代理机构沟通联系电话:024-23388267;电子邮箱:lngczb@163.com,按上述要求传至邮箱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第六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顺大街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4-56888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李想、吴禹霖 024-23388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吴禹霖

电 话:  024-23388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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