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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机关2026年音视频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2026年07月31日 16: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直机关2026年音视频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直机关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6: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www.zzcg.gov.cn)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4:30
开标地点详见征集文件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妮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73285
采购单位中直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2273285
代理机构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zzcg.gov.cn/contact.jhtml

   

项目概况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就中直机关2026年音视频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ZC-AKJ26007 )进行国内公开征集, 现邀请符合本征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有意参与征集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互联网访问 “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免费获取征集文件, 并于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封闭式)

2. 项目编号:ZC-AKJ26007

3. 项目名称:中直机关2026年音视频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4. 采购需求: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 调音台, 话筒设备, 功放, 时序电源,视频处理设备,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 中控系统, 摄像机, 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 箱, 音频处理器, 录播服务器等音视频设备(单笔采购金额在20万元(含) 以上, 100万元(不含) 以下), 具体技术参数、服务要求及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5. 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6. 框架协议期限: 1年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7. 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 112 个采购包。供应商可针对全部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针对其中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如果本项目分为多个采购包的, 按包执行) 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其中,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 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要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必须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等绿色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 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

1 中小企业政策:

适用包范围:采购包1-112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节能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 涉及 节能强制采购产品品目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 “★ 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未标注 “★ 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3)进口产品: 本项目各包 不允许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响应。

4)产品包装、快递包装:商品包装及配送须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 123号)要求。

5. 本项目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 且同一款产品仅可参与响应一个采购包, 供应商用多款产品响应一个采购包或者用一款产品响应多个采购包, 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供应商,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的, 或生产厂家授权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包响应的, 均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征集文件

1. 时间: 20260731日至20260816 (北京时间)

2. 方式: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  免费获取征集文件。未通过上述网站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 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售价:免费下载。

四、 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

(一) 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远程提交。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 电子邮件等)提交的响应文件。

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60731 20260821 (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821 14:30:00 (北京时间), 截至此时间未完成递交的响应文件予以退回,此后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 响应文件开启

1.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本项目采取远程响应文件开启方式, 供应商通过互联网远程在线操作完成数据电文形式响应文件的解密、拆封、展?报价等并形成相应响应文件记录。所有已提交加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须在解密开始前使用运行良好的计算机设备, 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期限内将响应文件解密成功, 远程参与响应文件开启活动。

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5:00 (北京时间), 解密时长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 因征集人信息系统故障无法在上述时间段进行解密操作的, 待故障排除后, 供应商根据系统提醒, 在规定时间内继续进行解密。

3.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输入用戶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参考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 资料下载 ”— 中直机关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选中待解密的项目 解密期限内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所投项目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解密期限内解密成功的响应文件, 按照征集文件 供应商须知 部分有关规定处理。

4. 开封报价:若所有响应文件在解密截止时间前, 已全部解密成功或解密截止时间已到, 系统将自动开封该项目或该包所有解密成功的供应商的报价, 并进行展?。供应商应于报价开封后10分钟内确认报价信息, 如有疑问, 可拨打项目评审联系电话, 在报价开封后10分钟内未确认的,视为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开启当日24时前登录系统, 自行查看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五、征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电子化采购说明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 使用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为: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供应商通过互联网访问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zzcg.gov.cn)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供应商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可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 栏目中下载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手册, 并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2. 数字认证证书说明

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开启解密等相关事宜, 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征集文件的供应商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 https://www.zzcg.gov.cn/cabanli/index.jhtml

供应商须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 栏目中下载CA 互认助手 软件, 通过CA 互认助手 软件校验数字认证证书的有效性后, 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CA绑定。

使用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 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认证证书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 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认证证书能够正常使用; 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认证证书的内部授权管理, 防止非授权操作。

3. 操作注意事项

供应商可在 框架协议采购系统投标(响应)客戶端 环境检测 功能, 对当前电脑环境以及CA 互认助手 进行检测 ,  可在CA 互认助手 中对数字证书进行检测, 避免因电脑环境或数字证书问题造成解密失败。

在解密过程中, 当系统显? 解密中 时, 响应文件尚未解密成功, 此时请不要将数字证书从计算机USB接口中拔出或从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中退出登录。

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 尽量提前登录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确保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启解密等操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七、征集人信息

名称: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10-82273206010-82273235

质疑受理电话:010-82270326

项目联系人: 李丹妮

联系电话: 010-82273285 010-82273253

项目评审联系电话:010-82272151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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