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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631Z3714621)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6日 17: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清远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6日 17: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通过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在线获取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预算金额¥50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曾嘉伟,余力
项目联系电话020-37860544/37861075/37860532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连州市连州市税务局连州大道西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海梅、潘巧茹:0763-6676759
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赖希捷,曾嘉伟,余力/020-37860544/37861075/37860532
附件:
附件10724-2631Z3714621.pdf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在线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631Z371462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期限:2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标的名称

期限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2026-2028年度后勤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2年

506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1)服务期:2026年9月1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

(2)服务地点:连州市税务局连州大道西办公区(连州市税务局连州大道西106号办公区);连州市税务局湟川北办公区(连州市税务局湟川北61号办公区、63号首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适宜分包的部分为: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会议服务。

1)若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将合同金额30%以上的份额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划分标准。提交投标人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是否采购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4)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5)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适宜分包的部分为: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会议服务。 1)若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的,投标人须将合同金额30%以上的份额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的划分标准。提交投标人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是否采购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不得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至 2026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在线获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6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8月7日上午8:30至2026年8月1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注:(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new.ebidding.com)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

(2)首次在国e平台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用户注册手册》。

(3)国e平台线上获取: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a)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的对应子包生成订单;

(b)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

(c)获取订单完成及成功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查看具体项目订单。

(4)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37860671,李先生37860665,叶小姐37860669。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连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连州市连州市税务局连州大道西106号        

联系方式:梁海梅、潘巧茹:0763-6676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赖希捷,曾嘉伟,余力/020-37860544/37861075/37860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希捷,曾嘉伟,余力

电 话:  020-37860544/37861075/3786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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