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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1-5栋、北大营2-4栋公有住房维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07日 19: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1-5栋、北大营2-4栋公有住房维修工程施工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9: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08日至2026年08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8:3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预算金额¥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卫红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46050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老师、刘老师、曾老师,020-87112959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单卫红,020-83546050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发布稿.pdf
附件2招标文件-发布稿.pdf

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1-5栋、北大营2-4栋公有住房维修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6-13041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1-5栋、北大营2-4栋公有住房维修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2.7619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校园内西二区1-5栋、北大营2-4栋。

2、项目代码:2606-440106-04-01-397503。

3、项目规模:华南理工大学西二区1-5栋、北大营2-4栋公有住房维修工程包括西二区1~5栋建成于1975年左右,均为砖混结构4层建筑,建筑面积约8232.1平方米,共有160套户型;北大营2-4栋建成于1980年左右,为砖混结构3层,建筑面积为486.81平方米,共6套户型。上述6栋公有住房总建筑面积8718.91㎡,166套住房。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681.25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15.2米,最大单跨跨度4.77米。

4、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7927619.20元。

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6、招标内容:本工程实施范围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设计补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将原瓦屋面及结构更换成树脂瓦或其他适合居住建筑的屋面系统,原平屋面重新做防水隔热层,屋顶颜色考虑与周边环境协调。

(2)原外墙批荡铲除,重新做批荡,外墙做防水,外墙颜色恢复原状并考虑与周边环境协调。

(3)拆除入口原铁门,入口及凹位做雨棚,增设空调外排水管,有组织排水,更换卫生间外排污立管,接入卫生间排污口,重新制作并安装楼栋和房间门牌。

(4)空置房整体维修,达到入住标准,所有住户更换电箱,重新做室内电路。

(5)个别房间重做卫生间防水,外排水沟维修疏通,化粪池及其管道检查、清理、维修,西二区3、5栋前单车房简单刷漆,对原有消防设施查缺补漏,给水管道迁改,更换老化、生锈水管,同时实施计量水表出户改造,周边环境优化提升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施工、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包接入学校平台、包水电费、包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包保修、包税费,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包干。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3)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注:1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须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2-12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2-1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8日  至 2026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1.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1.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1.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其他要求:

1.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包括: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即为投标人委托投标。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无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1.3.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10313002.html。)

1.3.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4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该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3.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的行为或存在招标公告8.3提及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1.3.7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3)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注:1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须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2-12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中格式2-13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刘老师、曾老师,020-87112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单卫红,020-83546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卫红

电 话:  020-8354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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