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宿舍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026年08月14日 14:1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宿舍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 14:1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70.03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申晓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2889217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力、丛世亮 电 话:0431-85099072、0431-8509970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申晓晶 电 话:0431-82889217 | ||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宿舍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X2026-093(CCS20260729FJSZ02001001)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宿舍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预算金额:170.0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及保修阶段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监理期限仅为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不作为监理服务终止的依据。监理实际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3.2人员要求:(1)总监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需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监理员2人。本项目全部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均须无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或者承诺;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至 2026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
方式: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2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宿舍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教发函〔2026〕4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北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和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大街校区学生宿舍丙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他规划用地以东,净月大街以西,其他规划用地以南,博学路以北。
2.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30380.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615.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5.33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与本项目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及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监理期限仅为计划监理服务期限,不作为监理服务终止的依据。监理实际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止。)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17003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人员要求:(1)总监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需配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水暖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监理员2人。本项目全部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均须无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或者承诺;监理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8月17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21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袁力、丛世亮
电 话:0431-85099072、0431-850997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申晓晶
电 话:0431-82889217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电话:0431-89641633
9、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9641633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袁力、丛世亮 电 话:0431-85099072、0431-850997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申晓晶 电 话:0431-82889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晓晶
电 话: 0431-82889217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