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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年09月11日 16: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出入境设备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1日 16: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或自行前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标书联系方式:陈凤施0756-2255677、2550023、zhpzzx@qq.com)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796.5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50023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杨高0756-8160936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芮一帆0756-2550023
附件: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doc
附件2096《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或自行前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标书联系方式:陈凤施0756-2255677、2550023、zhpzzx@qq.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6-09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综合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6.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预算总金额:人民币柒佰玖拾陆万伍仟肆佰元整¥7,965,400.00元。

A包组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壹拾陆万伍仟肆佰元整¥3,165,400.00元。

A包组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零玖万贰仟肆佰贰拾伍元整¥3,092,425.00元

B包组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

B包组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佰柒拾壹万柒仟贰佰玖拾捌元叁角伍分¥4,717,298.35元。

二、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主要内容:A包组:指纹面相采集仪等设备采购。B包组:移动查验终端(含移动证件采集软件和MDM授权)等设备采购。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响应。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中标不同包组(兼投兼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A包组:合同签订后75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等。B包组: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A包组):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有标的货物应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该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工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要求填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B包组):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附件或自行前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标书联系方式:陈凤施0756-2255677、2550023、zhpzzx@qq.com)

方式:通过招标公告附件获取或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包组):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文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格式文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按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2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适用所有包组):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陈凤施0756-2255677、2550023;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hpzzx@qq.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珠澳大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联系方式:林杨高0756-8160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芮一帆0756-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电 话:  0756-255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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