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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2023年03月14日 17:1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3年03月14日 17:15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9日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晶、于海臣、黄志豪
项目联系电话17349997953(孙)、17590521780(黄)、0991-2329176
采购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主任 0991-3618130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秀晶、黄志豪、于海臣 电话:17349997953(孙)、17590521780(黄)、0991-2329176
附件:
附件10032-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TC-C-2351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如人员发生意外身体伤害后,还没完成工伤及意外伤害险相关单位手续时,前期的医疗费用是否由采购人垫付?

        答复意见:采购人不进行垫付,相关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垫付。

问题:2.如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且达到十级及以上伤残标准的,按规定一次性补助费用中的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伤残人员,如发生该事件此费用成本是否由采购人垫付?

        答复意见:采购人不进行垫付,相关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垫付。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环北路555号        

联系方式:毛主任 0991-361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A座            

联系方式:孙秀晶、黄志豪、于海臣 电话:17349997953(孙)、17590521780(黄)、0991-2329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晶、于海臣、黄志豪

电 话:  17349997953(孙)、17590521780(黄)、0991-2329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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