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8月26日 20: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服务/防灾救灾物资储备供应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乌鲁木齐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20: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01097601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警官、0991--85121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晨、1320109760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JKJ)2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更正前:2025年08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后:2025年09月01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2、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24条
更正前: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有关要求。
1.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 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响应无效;认证机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所列机构为准。本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品目编码及名称为:高原电烧水壶(GB 21456-2024)
2.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 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不得分,认证机构以中国政府采购 网最新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所列机构为准。
有关本项目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的品目编号及名称为:无。
更正后:此条删除;
3、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25条
更正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等相关法规制度及有关要求。
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 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性认证产品为:
便携式户外电源箱、山地防爆照明灯、手持钢筋混凝土无齿切割机、便携式取暖炉、高原电烧水壶。
更正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等相关法规制度及有关要求。
本次采购中涉及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 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本项目中属于政府强制性认证产品为:
便携式取暖炉、高原电烧水壶。
4、《第三章 采购需求》升降式移动照明平台
更正前:灯杆数量:≥4根灯杆,灯杆升降高度≥5m
更正后:灯杆数量:≥4根(节)灯杆,灯杆升降高度≥5m
5、《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更正前:额定功率:额定功率≥3000W,瞬时最大功率≥6000W
更正后:额定功率:额定功率≥1000W,瞬时最大功率≥3000W
6、《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更正前:存储电量≥1000Wh
更正后:存储电量≥2.5度电
7、《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更正前:整体重量:≤18kg
更正后:此条删除
8、《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更正前:强制要求: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锂电池移动电源(≤18kg)属于3C认证强制要求(类别0914),需提供该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后:此条删除
9、《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户外电源箱
更正前:防护等级≥IP64
更正后:此条删除
10、《第三章 采购需求》山地防爆照明灯
更正前:强制要求: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防爆灯具及控制装置(类别2318)属于3C认证强制要求,需提供该产品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后:此条删除
11、《第三章 采购需求》手持钢筋混凝土无齿切割机
更正前:强制要求: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要求,电动工具(类别0914)属于3C认证强制要求,需提供3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后:此条删除
12、《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玻璃破碎器
更正前:电机功率:≥35KW
更正后:电机功率:≥35W
13、《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玻璃破碎器
更正前:电池类型:采用锂电池,电压8-12V,容量2500-3500Ah
更正后:电池类型:采用锂电池,电压8-12V,容量2500-3500mAh
14、《第三章 采购需求》多功能保温毯
更正前:防水布单位质量:≤155g/cm2
更正后:防水布单位质量:≤155g/m2
15、《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取暖炉
更正前:外形尺寸:≤35*30*30cm
更正后:此条删除
16、《第三章 采购需求》高原电烧水壶
更正前:节能要求:按照《强制节能产品目录》要求,电加热设备属目录内产品,需提供节能环保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后:此条删除
17、《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制氧机
更正前:出氧浓度:≥90%
更正后:出氧浓度:≥22%
18、《第三章 采购需求》便携式制氧机
更正前:电池容量:≥4500Ah
更正后:电池容量:≥4500mAh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询价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0991--8512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901室
联系方式:陈晨、13201097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
电 话: 13201097601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