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流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09月17日 23: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流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郴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17日 23:4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5-4800063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郴州市桂阳县金叶路1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35-48000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流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2025-ZXJC-B0142-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流峰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内容中涉嫌差别待遇内容
更正内容:
删除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第26页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的客观分第4点企业实力体系认证内容及分值6分
第三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由6分增加到10分。对应细节条款分别为10分,7分,3分和不计分
第三章“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由4分增加到6分,对应细节条款分别为6分,3分,2分和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
地址:郴州市桂阳县金叶路139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735-480006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735-48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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