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HQ-2025FW-03)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3日 15:0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华侨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15:0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江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2313760-808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华侨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广州华侨医院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231376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HQ-2025FW-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血液透析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10-17 09:30:00,更正为:2025-10-29 09:30:00。
2.原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 9.关于强制性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及要求:
9.4 本项目中关于采购标的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如下:
| 类别 | 涉及的采购标的名称 | 提供资料 |
|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无 | ★针对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采购标的均不属于本类别,则无需提供。 |
|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无 | 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无 | |
| 未在上述列表中的,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 ||
更正为:
9.4 本项目中关于采购标的涉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如下:
| 类别 | 涉及的采购标的名称 | 提供资料 |
|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平板电脑(治疗区)、大屏幕显示(接诊区)、大屏幕显示(治疗区) | ★针对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如采购标的均不属于本类别,则无需提供。 |
|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无 | 供应商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9.2.2和9.3的要求作为价格扣除优惠的评审依据。 |
| 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平板电脑(治疗区)、大屏幕显示(接诊区)、大屏幕显示(治疗区) | |
| 未在上述列表中的,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华侨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
联系方式:广州华侨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 020-623137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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