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震局2025年职工体检更正公告
2025年10月13日 15: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地震局2025年职工体检 |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地震局 |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15:2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孟繁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04006987 | ||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地震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孟繁强183040069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霄、周东升024-23388575-806、2338849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B-LCZ2025-005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地震局2025年职工体检邀请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款由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价内容;3.2 供应商须为沈阳市内三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更正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有卫生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价内容;3.2 供应商须为沈阳市内三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或体检中心。”
二、原公告中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由“2025年10月21日13点30分”更正为“2025年10月28日9点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地震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44号
联系方式:孟繁强18304006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王霄、周东升024-23388575-806、2338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繁强
电 话: 18304006987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