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更正公告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3日 17: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
行政区域深圳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7:36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分机号810/806
采购单位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科长 0755-82699126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5-82786018/038分机号810/8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68-2546ZD1111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食堂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技术部分”“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内容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权重5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评审:

项目负责人(1人):

1.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检验员证书得1分;

3.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团队成员(4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除外,如人数不满足要求的团队成员不得分):

1.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2.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上述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人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含投标当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涉及人员证书的要求:①需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官网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②若由第三方协会(学会)发证的,还需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且状态为正常);③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查询截图,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3.涉及人员项目经验的,要求同时提供(1)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需体现人员的同类项目经验年限)及(2)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作为评分依据,如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的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权重5分)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评审:

项目负责人(1人):

1.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分;

2.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检验员证书得1分;

3.具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团队成员(4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除外,如人数不满足要求的团队成员不得分):

1.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由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分;

2.团队中每有一人具有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经验得1分。

上述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人员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公章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含投标当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投标截止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视为符合。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涉及人员证书的要求:①需提供证书颁发机构官网或相关查询截图或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②若由第三方协会(学会)发证的,还需同时提供该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的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网址且状态为正常);③相关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证书颁发机构或者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查询截图,证明证书真实有效且为合法机构颁发。

3.涉及人员项目经验的,要求同时提供(1)承诺函(格式自拟,但需体现人员的同类项目经验年限)及(2)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作为评分依据,如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的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履约评价证明。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二)原招标文件“三、技术要求”中“(七)配送食品质量要求”以及“五、其他要求(本部分内容非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不满足本部分内容,评标方法对应评分项不得分)”内容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七)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附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

(七)配送食品质量要求

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应附品牌或正规肉联厂肉类(至少提供“猪、牛、羊等肉类”)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材料。

五、其他要求(本部分内容非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不满足本部分内容,评标方法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2.团队成员(4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除外):

(1)团队成员需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五、其他要求(本部分内容非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不满足本部分内容,评标方法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2.团队成员(4人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除外):

(1)团队成员需具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第三方协会(学会)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内容更正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按照更正内容制作投标文件。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符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8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 0755-8269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55-82786018/038分机号810/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755-82786018/82786038分机号810/806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