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2025年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分散采购)更正公告
2025年12月04日 14:1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分散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零部件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04日 14:1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2月04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391210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天顺中街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028-853912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028-84352226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后需求.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FS-2025-CG108-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2025年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分散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招标文件第六章“★二、商务要求”的第6点由“6.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更正为:
“6.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第02包投标人投标时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提供异宠活体智能检测仪主机相关的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异宠活体智能检测仪主机装置发明专利证书等),并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所投设备的专利授权证明文件。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后的需求详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公告、变更、结果发布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成都海关门户网站(网址:chengdu.customs.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为准。
对于其它网站转载的内容及信息而导致供应商无法报名的情况,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顺中街66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8-85391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21层2101-210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435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 028-853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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