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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税务2025年社保费征收、管理、税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更正公告(一)

2025年12月26日 18:0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税务2025年社保费征收、管理、税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南宁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8:07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618199、2618118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宁冰 0771-5562212
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2618199、26181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2025-DLGK-C0100-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西税务2025年社保费征收、管理、税银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7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不接受

R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注: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参加投标的,应当将联合体协议放到资格文件中,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2款规定提供各方资格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宁冰 0771-556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鸿海、廖宇静 0771-2618199、261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海、廖宇静

电 话:   0771-2618199、26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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