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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食堂餐饮服务保障更正公告

2026年01月22日 16: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食堂餐饮服务保障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6:5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9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美玲、许铖铖、王坚
项目联系电话17660903000、15264153233
采购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029-853190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老师、李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西街41号熙峰广场6楼0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侯美玲、许铖铖、王坚,17660903000、15264153233
附件:
附件1变更-发布稿-【CJ25015】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食堂餐饮-1.22.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ZB2025-1262【CJ25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食堂餐饮服务保障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七章中“7.澄清有关问题”中的7.3相关内容更正为

“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7.3.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7.3.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7.3.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7.3.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师范大学     

地址:029-85319096        

联系方式:曹老师、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西街41号熙峰广场6楼03、04室            

联系方式:侯美玲、许铖铖、王坚,17660903000、1526415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美玲、许铖铖、王坚

电 话:  17660903000、152641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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