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答疑澄清(三)
2026年05月07日 17: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 |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7日 17:0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07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杭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061457、18100500586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老师 0551-6290177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杭东 0551-66061457、18100500586 | ||
| 附件: | |||
| 附件1 | 答疑澄清-签章版.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DFAGZ00375/JG2026-06-04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答疑澄清(三)
各投标人: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组团(三期)配电房安装工程(招标编号:2026DFAGZ00375/JG2026-06-0493),现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1.澄清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或重大失误;以上等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予以签证,由此造成的费用不予索赔。”现修改为:“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或重大失误;以上等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予以签证,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2.澄清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竣工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因推迟开工向承包人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支付义务。”现修改为:“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3.澄清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得据此主张增加任何费用,也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现修改为:“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4.澄清4: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7)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结算款的2%。”现修改为“(7)发包人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处理。”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澄清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及前次答疑澄清不同之处,按本次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551-6290177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胡杭东
电话:0551-66061457、18100500586
日期:2026年5月7日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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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工业大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 0551-62901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胡杭东 0551-66061457、18100500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杭东
电 话: 0551-66061457、181005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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