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微小昆虫谐波雷达系统采购更正公告
2026年05月09日 17:4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微小昆虫谐波雷达系统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其他雷达和无线电导航设备 | ||
| 采购单位 | 西南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北碚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9日 17:4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5月09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柳老师 袁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3-68250945、68252007 | ||
| 采购单位 | 西南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柳老师 袁老师 023-68250945、682520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老师 023-63876673 13527552635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ZF202600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微小昆虫谐波雷达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三)付款方式 内容调整如下: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调整后内容 | ||||||||||||||||||||||||
| 3.1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 3 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 5 %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 3.2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3.3 需方每次向供方付款前,供方应该先行向需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4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 3.1.1双方确认采用“预付款+履约保障”模式,付款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以下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收款方支付预付款: 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作履约保证金;同时,供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原件),保函需符合本条款约定标准,《预付款保函》金额为预付款金额。 3.1.2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80%。 3.1.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付款方转账后需及时提供转账回单供收款方核对 3.1.4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并入固定资产后30天止。 3.1.5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 3.1.6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届满后若无遗留问题且供方无任何违约行为,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或存在违约行为,暂不予退还并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3.2 需方每次向供方付款前,供方应该先行向需方提供等额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3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
2、将招标文件“第六篇 合同文本 ”六、付款方式 6.1付款模式 内容调整如下: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调整后内容 |
| 6.1 付款模式 6.1.1本合同中货物全部到货、数量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25%(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3 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及数量验收记录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6.1.2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无息退还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合同总价的 20 %,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6.1.3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5 %)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6.1.1本合同中货物全部到货、数量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 5 %(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 7 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及数量验收记录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80%的进度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6.1.2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6.1.3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6.1.1质量性能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 5 %(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履约保证金;需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 7 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100%的合同总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 6.1.2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若无遗留问题,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暂不予退还。 | 6.1 付款模式 6.1.1双方确认采用“预付款+履约保障”模式,付款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且收到以下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向收款方支付预付款: 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作履约保证金;同时,供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原件),保函需符合本条款约定标准,《预付款保函》金额为预付款金额。 6.1.2预付款金额:合同总价80%(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 6.1.3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开户行: ,账号: ),付款方转账后需及时提供转账回单供收款方核对 6.1.4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经需方验收通过并入固定资产后30天止。 6.1.5本合同中货物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且培训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进度款(即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6.1.6质量性能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届满后若无遗留问题且供方无任何违约行为,需方将履约保证金本金全额无息退还供方;若有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或存在违约行为,暂不予退还并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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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至2026年5月25日09时30分
4、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5月25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发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未进行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南大学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联系方式:柳老师 袁老师 023-68250945、6825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联系方式:彭老师 023-63876673 13527552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老师 袁老师
电 话: 023-68250945、682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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