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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阳光苑一层修缮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03日 18:1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安校区阳光苑一层修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8:12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颖、宋超
项目联系电话18789472560、15229257197
采购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王老师 02985310696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18号西安迈瑞科技大厦A座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康颖、宋超18789472560、1522925719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X260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安校区阳光苑一层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6-9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三章  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五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1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注册建筑师”属笔误。

更正为:“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陕西师范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王老师 02985310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18号西安迈瑞科技大厦A座24层            

联系方式:康颖、宋超18789472560、15229257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颖、宋超

电 话:  18789472560、15229257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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