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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丰台至海淀两校区互联光纤租赁服务更正公告

2026年06月08日 15: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央民族大学丰台至海淀两校区互联光纤租赁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5:40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蕊、孙源滨、曹泽鹏、马春娟、魏菲、牛思源、巩丹丹、陈瑞琦、黄伟、赵中阳、王叔颖、刘震、李红梅、李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88956517-214
采购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010-689333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3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蕊、孙源滨、曹泽鹏、马春娟、魏菲、牛思源、巩丹丹、陈瑞琦、黄伟、赵中阳、王叔颖、刘震、李红梅、李莉;010-88956517-2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LTC-2026-F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民族大学丰台至海淀两校区互联光纤租赁服务比选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支付5%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完成履约保证金支付、开通服务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且金额正确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一年合同价款。自第二年起,每一年度服务期开始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对服务无异议,支付下一年合同价款以此类推。服务期满且无质量、服务或违约等情况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完成履约保证金支付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首付款;供应商完成项目开通服务且稳定运行满一年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项目款项;自第二年起每一年度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项目款项;项目服务期满且无质量、服务或违约等情况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央民族大学     

地址:010-68933369        

联系方式: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盛隆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302室            

联系方式:李蕊、孙源滨、曹泽鹏、马春娟、魏菲、牛思源、巩丹丹、陈瑞琦、黄伟、赵中阳、王叔颖、刘震、李红梅、李莉;010-88956517-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蕊、孙源滨、曹泽鹏、马春娟、魏菲、牛思源、巩丹丹、陈瑞琦、黄伟、赵中阳、王叔颖、刘震、李红梅、李莉

电 话:  010-88956517-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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