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高分辨时空成像平台采购项目(四)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7日 21: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京林业大学高分辨时空成像平台采购项目(四)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仪器仪表/教学仪器 | ||
| 采购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7日 21: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7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27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静淑、刘聪(项目询问、质疑)、张添羿(获取文件、发票咨询、保证金收/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905966/5976、010-63905911 | ||
| 采购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10-62337427、张老师 010-6233787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静淑、刘聪、张添羿、李欣、王跃增 010-63905966、010-6390591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北林招(货)[ZB2026]01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北京林业大学高分辨时空成像平台采购项目(四)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分期结算 1.国产设备: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分 2 次结算。 第一期: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40 %)。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及时解决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变更为:
| 4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分期结算 1. 国产设备: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两期结算: 第一期(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在同时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尾款)为剩余合同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在全部货物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完成最终验收并取得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且货物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或存在的质量问题已经乙方修复并再次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甲方对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有权暂停支付尾款直至质量问题解决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迟延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
(二)原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
5.付款及结算方式
5.1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付款方式:
5.1.1 分期结算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分 2 次结算。
第一期: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40 %)。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元(大写: ),在货物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及时解决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变更为:
5.付款及结算方式
5.1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1_种付款方式:
5.1.1 分期结算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两期结算:
第一期(预付款)为合同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在同时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尾款)为剩余合同价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甲方在全部货物按照合同约定标准完成最终验收并取得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且货物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或存在的质量问题已经乙方修复并再次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若甲方对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有权暂停支付尾款直至质量问题解决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迟延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相关修改按此执行,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和北京林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http://zbzx.bjfu.edu.cn/)上发布。对其他网站转发本公告可能引起的信息误导、造成投标人的经济或其他损失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不负任何责任。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林业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10-62337427、张老师 010-62337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
联系方式:赵静淑、刘聪、张添羿、李欣、王跃增 010-63905966、010-63905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静淑、刘聪(项目询问、质疑)、张添羿(获取文件、发票咨询、保证金收/退)
电 话: 010-63905966/5976、010-6390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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