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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空气能热水器部分)更正公告

2026年07月28日 09: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大学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空气能热水器部分)
品目

货物/设备/电气设备/生活用电器/热水器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8日 09:3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5336893
采购单位华侨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庄老师0592-6161579
代理机构名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小姐0592-533689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CGZXGKZB00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大学设施设备节能改造项目(空气能热水器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合同包1及合同包2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中的2-1和2-2条款进行调整。

原条款:

2-1:所投空气能热水器(机组)品牌制造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次得1分,两次得2分,三次及以上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2-2:投标人空气能热水器(机组)品牌制造商依据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及其他相关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具有:

1)售后服务能力星级≥12的,得3分。

2)售后服务能力星级7-11的,得2分。

3)售后服务能力星级<7的,得1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否则不得分。

调整修改为:

2-1:所投空气能热水器(机组)品牌商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次得1分,两次得2分,三次及以上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2-2:投标人空气能热水器(机组)品牌商依据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及其他相关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认证评价规范,具有:

1)售后服务能力星级≥12的,得3分。

2)售后服务能力星级7-11的,得2分。

3)售后服务能力星级<7的,得1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国家认监委官网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否则不得分。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0592-6161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陈小姐0592-5336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0592-533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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