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04日 19:1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其他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行政区域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4日 19:19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渝唯
项目联系电话1778783693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3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阮渝唯 17787836931
代理机构名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琼 13638720166/0878-33755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N2026-DLJC-C0047-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2026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1

供应商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险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未投保的,得0分。

注:须提供保险单或保险机构出具的投保证明材料。

供应商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险在有效期内或承诺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完成投保的,得2分;未投保且未作出有效承诺的,得0分。

备注:须提供有效期内保险单、保险机构出具的投保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投保承诺书,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定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航空路330号        

联系方式:阮渝唯 17787836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楚雄柏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高新区永安路512号四楼            

联系方式:罗琼 13638720166/0878-3375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渝唯

电 话:  17787836931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