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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6年税收宣传制作项目更正公告(2)

2026年08月05日 10: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6年税收宣传制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0:5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0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0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殿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0500300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31-80500300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6年税收

宣传制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2026-ZXGK-C0044-B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26年税收宣传制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分项报价表》中操作辅导视频的预估数量原值为40分钟更正为17.1分钟。采购文件技术部分8.2报价要求第三款附表中操作辅导视频的预估数量原值为40分钟更正为17.1分钟、专题宣传活动的预估数量原值为4场更正为5场。

2.采购文件商务部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分项报价表》中特别说明里原内容“2.本表中费用合计=预估数量×单价”更正为“2.本表中费用合计=预估数量×单价。预估数量是参照上年情况预估本年制作数量,采购人以实际发生数量分次或分批验收并支付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采购文件技术部分8.2报价要求第二款原内容为“(2)本包采用固定单价,按照作品成品时长或数量乘以费用单价计费并支付费用,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更正为:“(2)本包采用固定单价,按照作品成品时长或数量乘以费用单价计费并支付费用,不再支付其他费用。预估数量是参照上年情况预估本年制作数量,采购人以实际发生数量分次或分批验收并支付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数量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第二款规定,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到 2026年8月1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8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方式:0431-805003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殿伟

电   话:0431-805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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