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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会堂部分住宅楼电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8月14日 08: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大会堂部分住宅楼电梯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采购单位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8:4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兴达
项目联系电话010-83086445
采购单位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3094633
代理机构名称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308644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C-H26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大会堂部分住宅楼电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中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说明为“★提供以下对应材料(1和2必选其一),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1.若投标人所投电梯全部均由中小企业制造,且电梯拆除和安装部分均由中小企业承接,此情况可不进行合同分包,但必须按上述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标的名称为电梯,标的电梯所属行业为工业);

2.若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需将本项目预留预算30%的电梯拆除和安装部分全部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此情况需按要求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书》(参考格式详见附件1),同时应提供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标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标的名称为电梯拆除、电梯安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结合本项目特点,现增加第3条,投标人提供对应材料(1、2和3必选其一)

3.若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自行承担本项目预留预算30%的电梯拆除和安装部分,不进行合同分包的,此情况需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标的名称为电梯拆除、电梯安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无需填写《分包意向协议书》

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93日9:00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联系方式:010-63094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            

联系方式:010-830864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兴达

电 话:  010-8308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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