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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新校区学生宿舍一期、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2026年08月21日 15: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新校区学生宿舍一期、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中南大学
行政区域长沙市公告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5:24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丹
项目联系电话0731-84553843
采购单位中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肖老师 0731-88836792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丹、丁政勋、张妍 0731-845538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CS-202607ZJ-1023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新校区学生宿舍一期、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

中南大学新校区学生宿舍一期、二期项目智能化工程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2026年08月08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30.64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为系统自动生成。现对类似业绩中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进行澄清,该业绩指:“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30.64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的业绩”或“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30.64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

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的设备产品检测(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在投标阶段不需提供,中标后、设备进场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管理要求提供即可。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一:甲公司为某5000万智能化项目的中标单位,分别和乙公司、丙公司采购了1500万的相关设备及服务,甲公司和建设单位有完整的验收报告,完工后甲与乙、丙分别签了验收文件(两方盖章的验收文件),同一项目三家单位,三个不同项目负责人,乙和丙的合同及验收报告对“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四项关键内容均能体现,但没有行业数据库对比。请问:(1)甲乙丙三家公司用同一业绩同时参与本项目,三家业绩是否均有效?(2)乙和丙的类似业绩没有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采购业绩是否有效?

问题二:甲公司为某5000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包中标单位,其中实际包含智能化工程量为200万;乙公司为甲公司的下属企业,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400万的智能化采购服务合同,合同及验收报告对“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四项关键内容均能体现,但没有行业数据库对比。请问:此类没有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采购业绩是否有效?

问题三:甲公司为某500万的智能化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建设单位内部立项为设备与服务自采,没有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参与,没有通过行政监督部门立项及办理施工许可证,合同及验收报告对“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四项关键内容均能体现,但没有行业数据库对比。请问:此类没有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采购业绩是否有效?

问题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6.4 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类似业绩包括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请问: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是否指的是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管的“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行业数据库内的业绩?如果不是,请明确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什么?

问题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类似业绩包括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有行业数据库(含交易系统生成的业绩库)可比对核查的,由交易系统比对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等四项关键内容,对其他信息不作评判,评标委员会仅对上述四项关键内容进行复核确认。没有数据库可比对的,以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中 载明的项目信息及内容为评审依据,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的前述四项关键内容进行符合性形式要件审查。

参考: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交通工程行业和水利工程行业的招标文件范本均有明确要求类似业绩需在行业数据库里体现;

交通工程行业招标文件范本中(3)类似业绩包括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等,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信管理系统”的截图为准。水利工程行业招标文件范本中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请问: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包括经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认可的主包(总包)或分包已建业绩。是否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管的“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行业数据库内的截图为准?

问题六:类似业绩中的四项关键内容(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与牵引指标项相符的工程类别、工程规模要求以及涉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分为有行业数据库对比和没有数据库对比。请问:四项关键内容没有数据库对比的,是否指行业数据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的前述四项关键内容进行符合性形式要件审查?

问题1-6回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执行。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9月08日09时00分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答疑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中南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更正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大学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0731-88836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林丹、丁政勋、张妍 0731-84553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丹

电 话:  0731-8455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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