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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01日 10:2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项目
品目

基站配套设备

采购单位宁波海关缉私局
行政区域海曙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1日 10:25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1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574-89091129
采购单位宁波海关缉私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警官0574-89091129
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292999
附件:
附件1JC-HG202602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项目-202609010820183745.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HG202602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办案区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1投标邀请”-1.10中报名时间更正为“投标人须在2026年9月22日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1.11中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即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12中签到和解密时间更正为:“2026年9月23日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2026年9月23日9时00分到10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
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市场准入类资质”-“*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便携式讯问记录工作站和移动警务终端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投标人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响应无效。”删除。
以上更正内容具体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缉私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150号

联系方式:李警官0574-89091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33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话:021-332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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