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网络安全防护改造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6年09月18日 21: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内部网络安全防护改造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zycgr22011902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21: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9月04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9月18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梦媛、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3393815、17710393237 | ||
| 采购单位 | zycgr22011902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唐老师 010-573051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梦媛、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 010-53393815、17710393237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公告 -9.18.docx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HTC-HR-2026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部网络安全防护改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1)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5.2本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
更正为:
(1)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5.2本国产品
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
(3)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增加:
13 本国产品标准证明文件(如适用)
注:见第八章附件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和《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
(4)第八章 附件
增加:
附件4 本国产品标准证明文件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
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
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
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
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
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
我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我公司已阅读并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据此承诺如下:
为本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为______%。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承诺函应按包分别提供。
2. 单一产品采购无须提供本承诺函;供应商提供产品全部为本国产品,且提供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时,无须提供本承诺函。
3. 当采购项目或单个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同时包含本国产品及非本国产品,则供应商除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外,还需提供本承诺函;否则,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招标文件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2011902
地址:/
联系方式:唐老师 010-57305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B座922
联系方式:赵梦媛、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 010-53393815、17710393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媛、王文静、陈洁、徐梓瑶、刘戈
电 话: 010-53393815、1771039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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